南京食用酒精,标志
1. 1 销售包装使用标签时,标签上应标注:产品名称"食用酒精"、原料、乙醇含量、制造者名称和地
址、灌装日期、净含量、执行标准号及质量等级。
1. 2 装运食用酒精的罐、槽车上应标注"食用酒精",随车附有"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"。
1. 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0 和GBjT 191 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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